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雅歌簡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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潔嵐編譯 雅歌原文的意思是歌中之歌(Song of Songs)﹐是文法中比較詞的最高級﹐也就是所有歌中最美好的歌。也有譯本取名叫所羅門王的歌(The Song of Solomon)﹐是因為詩歌中指出所羅門王 6 次。於是就有人認為雅歌是所羅門王寫的。但是仔細看文本﹐其實並沒有所羅門王明確以“我所羅門王”的第一人稱說話﹐所以作者到底是誰﹐至今還有許多爭議。 對作者是誰的討論也涉及到底是幾個作者。有學者認為雅歌是幾首同樣是兩個人(大部份是一男一女) 對話呼應的詩歌編輯起來。有些乾脆就說是只有一個作者。但是不管作者的人數和雅歌是一首還是幾首編成﹐這本著作前後有一致性﹕除了第8章說話的人稱比較模糊之外﹐大部份是兩個人的對話。對話的主題環繞在愛情。比喻所用的事物﹐像是水果、樹、花園﹐等等也都前後反復出現。 這卷大膽描寫情慾的詩歌為什麼收錄在嚴肅的宗教經典裡﹐對讀者究竟有什麼意義﹐一直是歷代聖經解釋學者不停討論的問題。研究聖經歷史批判法的學者﹐說這就是猶太人直接表達情感的方式﹐在當初的文化裡並沒有什麼道德上的不妥。有的猶太聖經學者說雅歌是一種文學比喻﹐表達上帝和上帝的子民﹐也就是跟猶太人密切的關係。 初代基督教會的學者 Origen 也採用這樣的寓意解釋﹐但是改用基督教新約的觀點﹐說是形容基督和教會密切的關係。現代的學者認為以上的說法都有可能。也就是說雅歌所要表達的﹐除了隱含的宗教寓意外﹐也可能就是當時猶太人對人性情慾的自然觀點。認為情慾是上帝所創造人性質的一部分﹐在上帝原本的創造人的用意裡是美好的﹐是在上帝跟人立約守約的關係裡有效和正確。就現代的意義來說﹐人和人之間婚約是比照上帝和人的誓約。在婚約的關係裡﹐配偶間相互表達情慾是美好和道德的。 (潔嵐編譯自The New Interpreter's Study Bible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