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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分區查經參考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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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得前書1:1-3:7 1:1-12 苦難中的拯救 1節說,彼得前書寫給因「避難」而散居各地的信徒。在短短12節的經文中,多次提到終末的拯救:4節的「保留在天上的福澤」,5節的「將在歷史的終點實現的拯救」,7節「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日子得到稱讚」和9節的「靈魂的得救」等 (還有13節)。這表示當時信徒所遭遇的苦難相當嚴峻,以致於「現世」的希望幾乎斷絕,信徒只能仰望「將來」的得救。 但在另一方面,基督的復活所給我們的新生命,讓我們在看似絕望的世局中,保持「活的盼望」(3節)。「活的盼望」指日常生活的盼望,和死後才能得到的拯救成對比。可見,儘管苦難讓我們感到絕望,好像快要「死」了,但耶穌從死裡復活,給我們起死回生的啟示,讓我們的日常生活雖有苦難,仍有盼望。 面對嚴厲的考驗,信徒仍應在生活上保持「聖潔」,也要「順服耶穌基督」,不能因苦難而拋棄信仰,因為信徒已經從耶穌的寶血得到「潔淨」,而這些都要靠聖靈的力量才能達成 (2節)。信徒還要「喜樂」,因為這些苦難是「暫時」的 (6節),苦難是對我們信心的一種鍛鍊,像金子需要火煉才能精純一樣 (7節)。 【思考問題】(1)你曾經歷什麼苦難,讓你幾乎絕望?幾乎要放棄信仰?(2)得到絕症,耶穌能提供什麼盼望?失業了,信仰對我們有什麼用處?第二代讓我們失望傷心,耶穌的復活能提供什麼幫助?(3)苦難當頭,還能保持喜樂的心嗎?
1:13-25 聖潔的生活 從14節的「從前你們愚昧無知的時候」,和18節的「從祖傳的敗壞中釋放出來」,可以看出這些信徒是從異教歸信基督的。當時的異教奢華淫亂,這些信徒信主後,多少還保留以前的壞習慣,所以14節說:「不可讓私慾支配你們,像從前你們愚昧無知的時候那樣。」 聖潔的意思有兩方面;首先是「要順服上帝」,不可像以前在異教時那樣邪淫 (14節);所以,聖潔就是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順服上帝的旨意和誡命 (羅馬書12:1-2)。其次是上帝說的「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」(16節);這句話引自利未記19:1-18,因此聖潔包括遵守律法,以實際行動幫助孤兒寡婦,以及愛人如己。22節道出聖潔的結論:「你們順服真理,你們已經潔淨了自己,並且真誠地愛其他的弟兄,從心底熱切地彼此相愛。」 基督徒必須聖潔,因為我們的得救是「憑著基督所流寶貴的血,就像那無瑕疵無污點的羔羊的血。」我們既然領受了這個無價的拯救,就該以日常生活的聖潔作為回應,以報答耶穌的救恩。 【思考問題】(1)為了保持聖潔,我們需要拋棄這個世界嗎?上帝和世界之間,我們如何取得平衡?(2)愛那些比較軟弱、比較需要的人,就是聖潔;這個教導如何應用在我們日常生活中?
2:1-10 聖潔的國度 1:14強調聖潔就是遠離異教的邪惡,並且順服上帝。本段經文繼續這個主題,1節說「你們要排除一切壞事……」,等於遠離異教的邪惡;2節的「渴慕純淨的靈奶」,就是順服上帝的教導。 4-10節繼續發揮同樣的主題,並把順服上帝的教導具體化為「親近主──活的石頭」(4節),這件事需要強調,因為一般人棄絕耶穌 (4, 7-8節),只有獨具慧眼的人,懂得珍惜 (4, 6節)。其次,「你們也要像活的石頭,用來建造屬靈的聖殿,在那裡做聖潔的祭司,藉著耶穌基督獻上為上帝所悅納的屬靈祭物。」(5節) 然後在9節進一步把信徒的身份,定位為「蒙揀選的一族,是王家的祭司,聖潔的國度,上帝的子民。」並提醒信徒「從前你們不是上帝的子民,現在是他的子民;從前沒有得到上帝的憐憫,現在已經得到他的憐憫。」(10節) 從非基督徒到基督徒,這是額外的恩典,我們必須用心去報答。 【思考問題】(1)我們身邊有哪些「壞事」需要提防?(2)「靈奶」是什麼?要去哪裡買?(3)我們要如何成為活的石頭,用來建造聖殿?(4)5節的「聖潔的祭司」和9節的「王家的祭司」一樣嗎?我們如何扮演這種角色?
2:11-3:7 上帝子民的形象 1:9-10提到上帝的子民,本段經文進一步解釋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扮演上帝子民的角色?11-12節繼續「遠離異教邪惡」的主題,要求信徒「不要放縱私慾」,要有「端正的品行」,好作見證。13-17節要求信徒要順服掌權者,因為掌權者的職責是「賞善罰惡」,順從他們就有好作為,有好行為就是好見證。當時的掌權者應該是比較好的那一種。 18節提到為奴之道,是要服從主人,甚至是兇惡的主人。然後,20節提醒信徒不可「因犯過錯而忍受責打」,只有忍受不當痛苦的,才能得到上帝獎賞 (19節)。可見,當時受到不當待遇的奴僕不少,也有不少人是因罪受罰。同樣受苦,因罪受苦是活該,遭到不當待遇的,上帝會補滿。針對忍受不當待遇,彼得前書提出耶穌的受苦為榜樣,要信徒學習 (21-25節)。 3:1-7提到夫妻關係,做妻子的被要求要服從丈夫 (1, 5節),並以溫柔嫻靜作為內在美的典範 (4節),這些都是當時的標準。3節提到打扮,還有捲頭髮,戴珠寶飾物,穿漂亮的衣服;這些在當時都是奢華的表現,一般婦女不會這樣打扮,只有特種行業的女人才會。這當然和今天的標準不一樣。 作丈夫的也被要求要「跟妻子一起生活」,還要「體貼她們」(7節),這些在當時都是不尋常的。聲稱女人和男人一樣「都領受了上帝所賜的新生命」(7節),這在當時更是革命性的看法,因為在當時,女人不被認為有得救的可能。 【思考問題】(1)「上帝的子民」和「不是上帝的子民」有什麼差別?(2)面對「不公義」的待遇,基督徒應該怎麼辦?(3)如何判斷什麼是公義?什麼是不公義?(4)今天的妻子應該服從丈夫嗎?還是輪到丈夫應該順服妻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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